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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突破挽回大损失!安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暖人心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8-18 09:52:21
摘要:8月16日下午,受援人黄某满脸笑意的拿着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民生工程得民心”字样的红色锦旗到了安乡县司法局一楼的办事大厅,“被告变原告,反转再反转,我无责啊……”黄某感慨道,一场长达一年的纠纷终于拉下了帷幕。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湖南省“法润三湘”志愿者肖立平律师接受锦旗【案情简介】2022年8月,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骑行,黄某故联系罗某(死者)帮忙牵引车辆,因胡某驾车会车时...

 

8月16日下午,受援人黄某满脸笑意的拿着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民生工程得民心”字样的红色锦旗到了安乡县司法局一楼的办事大厅,“被告变原告,反转再反转,我无责啊……”黄某感慨道,一场长达一年的纠纷终于拉下了帷幕。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湖南省“法润三湘”志愿者肖立平律师接受锦旗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骑行,黄某故联系罗某(死者)帮忙牵引车辆,因胡某驾车会车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先后撞到两辆摩托车,造成罗某死亡、黄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死者罗某的父母于2023年5月向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2023年5月22日,黄某手持法院的传票,满脸无措的第一次来到了安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湖南省“法润三湘”志愿者肖立平律师在大厅耐心的接待了他,在交谈的过程中了解到黄某有低保证,并且身患癌症,经济条件困难,指导黄某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并立即联系了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安乡县法援中心参考了黄某的意见,当场完成了指派。

【聚焦突破】

肖立平律师在仔细查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询问笔录后发现到一个突破点,立即联系受援人,携带测量工具一同前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勘察。通过现场测量,确定事故发生时,黄某与罗某二人位于公路边缘线不到一米。结合受援人称事故发生时黄、罗二人正在佩戴安全帽,尚未启动车辆。该事实在双方询问笔录均有体现。在查阅《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则》第七条后,肖律师认为黄某对该起事故发生无责,且黄某邀请罗某帮忙与罗某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黄某对罗某的死亡没有任何责任。

在发现突破点后,肖律师立马联系受援人黄某,6月8日,黄某再次来到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通过帮当事人梳理案件思路,黄某决定再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希望肖律师再次当其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安乡县法援中心特事特办迅速完成了指派。6月29日,黄某向安乡县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承办结果】

安乡县法院于6月6日和7月12日分别开庭审理了黄某作为被告的前案和黄某作为原告的后案,并于8月7日出具了两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上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不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划分的唯一证据”“黄、罗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无过错,与本案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胡某应对本次侵权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黄、罗无责任”。前案黄某不进行赔偿,后案某保险公司、胡某和某物流公司要赔偿黄某,为黄某挽回经济损失近27万。(施小平 刘梦)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