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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四新岗镇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10-17 17:18:22
摘要:10月16日,临澧县四新岗镇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临澧县四新岗镇雨台社区浦家组村民浦某现年88岁,育有两子,大儿子在家务农,小儿子在广东惠州经商。2015年,在老伴过世后,浦某就一直在老家独自居住。因老人年事已高,浦家两子就老人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今年10月初,大儿子将独居一处的父亲的电剪了,水断了,老人的生活根本不能正常进行。小儿子听闻后,在10月15日立即从惠州赶回老家,厉声指责大哥的不孝行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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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临澧县四新岗镇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临澧县四新岗镇雨台社区浦家组村民浦某现年88岁,育有两子,大儿子在家务农,小儿子在广东惠州经商。2015年,在老伴过世后,浦某就一直在老家独自居住。因老人年事已高,浦家两子就老人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

今年10月初,大儿子将独居一处的父亲的电剪了,水断了,老人的生活根本不能正常进行。小儿子听闻后,在10月15日立即从惠州赶回老家,厉声指责大哥的不孝行为,大儿也恶语相向,因两弟兄争执不休,老人的赡养问题并未能达成合意。当晚,小儿打算带父亲回广东,却遭到了大儿的阻拦,双方僵持在家,大有大动干戈之势。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浦家,安抚浦家两子的情绪,但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次日,浦家老人向四新岗镇调解委员会求助,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浦家两子进行调解。调解人员灵活运用最新修订的《民法总则》第30条、第33条的规定,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在征得浦某的同意下,促使浦某两子达成了“小儿子谢某某自愿承担老人的全部养老义务,大儿子浦某某自愿放弃父亲遗产的继承权”的养老协议。一起赡养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明建 熊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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