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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人身损害闹纷争 警司联调促和谐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7-11 17:30:45
摘要:7月9日,桃源县司法局佘家坪司法所与桃源县公安局佘家坪派出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付纠纷案件,平息了可能进一步升级激化的民转刑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7月5日,余某与张某发生口角,随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余某被张某打伤,脸部淤血肿胀,一颗牙齿被打掉。余某在乡卫生院住院治疗期间,已花去医药费用近千元,后续治疗还需要一些费用。村调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分歧较大,并有矛盾激...

 

7月9日,桃源县司法局佘家坪司法所与桃源县公安局佘家坪派出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付纠纷案件,平息了可能进一步升级激化的民转刑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8年7月5日,余某与张某发生口角,随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余某被张某打伤,脸部淤血肿胀,一颗牙齿被打掉。余某在乡卫生院住院治疗期间,已花去医药费用近千元,后续治疗还需要一些费用。村调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分歧较大,并有矛盾激化的势头。为避免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升级,村调委会请司法所进行援助调解此事。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佘家坪派出所,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安排余某与张某进行调解。调解中,余某家属情绪激动,称若对方不钱,就找对方打回去。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为稳控双方情绪,准备分开调解。一边告诉余某,如果调解不成,去法院起诉,不仅会产生更多的费用,时间也比较久;另一方面向张某指明余某被其打伤住院是事实,并已经构成轻微伤,如果达不成和解,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过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张某的态度终于发生了变化,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小李就双方争议焦点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向双方作了详细的解释。

最终,经过司法所和派出所干警的不懈努力,张某同意赔偿余某医药费、误工费、后期治疗等费用,并当场付清。至此,一场人身损害纠纷在警司联调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李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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