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安乡县公安局大湖口派出所教导员江贻文驾驶警车在执行公务途中,因车祸因公牺牲,年仅49岁。公安部发来唁电,对江贻文同志的离世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属表示慰问。
今年10月17日,江贻文同志在办理一起轻伤案时,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有可能患有精神病,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鉴定刑事责任能力。
10月20日17时许,由江贻文同志驾驶湘J1141号警车,带领辅警贺阳,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前往长沙湘雅医院司法鉴定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当日下午19时许,当车辆行驶至长张高速80KM(西向东方向)益阳市资阳路段时,发生交通意外,导致江贻文同志受重伤。事故发生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朝阳大队高速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通知120急救,将伤者送往益阳市人民医院抢救。安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立杰,火速赶往事发事故现场,并前往协调医院全力抢救受伤民警。经全力救治,江贻文同志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晩22时许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9岁。另外4名人员伤势较轻。
10月22日下午,公安部政治部发来唁电,湖南省公安厅、常德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同志,安乡县县委、县政府五大家领导相继纷纷前往吊唁,慰问家属,指导善后工作。(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