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10时许,安乡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河北邯郸商贩韩某报警称:“自产的苹果来安乡销售遭到一伙安乡的水果商贩阻挠”。接警后,民警颜颖立即带领队员赶往现场,阻扰外地人合法经营的安乡水果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当日,安乡县公安局巡逻防恐大队教导员崔峻带领民警对多次非法拦车,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审理查明,12月17日至19日间,钟某、李某、周某、蹇某等安乡籍水果商贩多次纠集在一起,打着稳定安乡水果市场价格的旗号,先后对在安乡武装部、城市广场等地段进行水果销售的河北邯郸商贩韩某进行强行阻扰销售,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12月23日,安乡县公安局依法对钟某(男,34岁、安障乡王家湾村村民)、李某(男,39岁、三岔河沙嘴村村民)、周某(男,46岁、深柳镇五总社区居民)、蹇某(男,55岁)处以治安拘留5日至10不等的处罚。
为畅通销售渠道,活跃市场经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安乡县公安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融媒体记者: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