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7月26日5时,犯罪嫌疑人熊某生(男,现年63岁,鼎城区牛鼻滩镇人)、杨某春(男,现年50岁,鼎城区牛鼻滩镇人)合伙驾船在沅江牛鼻滩河段非法电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和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时当场查获,现场查扣各类渔获33.7公斤、电瓶一个、逆变器一台、捞网两根。经调查,两人还分别于今年7月15日和7月24日在沅水河段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各类渔获共计17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生、杨某春因在沅江禁捕期间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提醒:电鱼一时爽,落网悔断肠。电捕鱼、毒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给相关水域生态带来了严重危害,鼎城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鼎城公安
编辑整理: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