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下午,在桃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身着保安服的潘某获悉自己将被刑事拘留时,后悔得连抽自己的嘴巴:不该喝酒,不该用酒麻醉自己。
今年49岁的潘某在家门口的桃源县青林工业园某厂做保安,2月26日凌晨,潘某下班后吃宵夜时喝了一些酒,走路回家经过附近另一家工厂,见厂门外停了很多摩托车,其中一辆女士电摩款式很新,他顺手推了一下,发现没有上锁,见四周无人,他便将该车推回家,准备自己以后上下班用。第二天酒醒后,他又有些后怕,他拆下牌照,将车放在卧室内用布遮盖起来了,一直不敢骑。为了掩饰心虚,他每天用酒麻醉自己,并来到另外一家超市继续从事保安工作。
桃源县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厂外的监控追踪到潘某家附近,经过调查确认潘某就是嫌疑人,3月3日上午,民警巧妙进入潘某家,发现了藏在卧室内的那一辆被盗女式摩托车。接着,民警迅速来到县城某超市,将在此上班的潘某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
在铁的证据面前,潘某供述了自己酒后无德,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记者:邱琪 通讯员: 涂定平 舒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