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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5-18 09:55:05
摘要:近日,桃源县森林公安局茶庵铺派出所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犯罪嫌疑人鲁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7株、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1株被查获。2021年4月,桃源县森林公安局茶庵铺派出所教导员万俊、民警罗平、李彦希在漳江街道和谐村开展林区巡查过程中,发现和谐村杨家湾山有一处人为采伐、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的作案现场。民警们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现场提取的物证申请鉴定,同时开展外围调查。经顺线...

 

近日,桃源县森林公安局茶庵铺派出所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犯罪嫌疑人鲁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7株、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1株被查获。

2021年4月,桃源县森林公安局茶庵铺派出所教导员万俊、民警罗平、李彦希在漳江街道和谐村开展林区巡查过程中,发现和谐村杨家湾山有一处人为采伐、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的作案现场。民警们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现场提取的物证申请鉴定,同时开展外围调查。

经顺线追踪,犯罪嫌疑人鲁某(男,桃源县漳江街道人)呈现在民警们面前,2020年8月,鲁某在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漳江街道和谐村杨家湾山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采伐7株、采挖1株非法出售。经鉴定,涉案的7株香樟树,材积为0.66立方米,蓄积1.32立方米;采伐的1株香樟树胸径为16厘米,采伐和采挖的8株香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均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桃源县境内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境内拥有众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红豆杉、银杏、金丝楠木、鹅掌楸、香樟等。桃源丰富的森林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正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绿色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环境就是民生,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就是美丽,桃源森林公安将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守护桃源人民眼中看得见的绿水青山。

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正在侦办之中。(记者:胡林霞 通讯员:郭袁雄)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