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源县城某KTV打工的潘某来自桃源某山区,刚满18岁的她由于虚荣心作怪,将客人遗落在KTV包厢里的高档手机据为己有,3月26日下午,潘某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6日零时许,桃源县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接到梁先生报警,称其在县城某KTV消费过程中被盗高档手机一部,价值6000余元。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发现该KTV工作人员潘某有重大盗窃嫌疑。当天下午,民警将潘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潘某案发前两天刚来到该KTV从事服务员工作,她想给自己换一台高档手机,但是没有钱买。案发当晚,潘某在工作期间见顾客梁先生的高档手机遗落在包厢沙发角里,她不但没有及时提醒反而趁其离开后迅速将手机带回宿舍占为己有,并且在失主发现手机遗落返回寻找时将手机内的电话卡取出扔进了厕所。
潘某对自己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涂定平 田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