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武陵区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看这里!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6-27 17:00:58
摘要:为贯彻落上级有关文件部署,结合武陵区实际,切实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6月22日,武陵公安分局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与区民政局召开联席会。会上,双方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对象、建立联动机制、工作措施及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交流。会议议定:加强协调配合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明...


为贯彻落上级有关文件部署,结合武陵区实际,切实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6月22日,武陵公安分局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与区民政局召开联席会。

会上,双方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对象、建立联动机制、工作措施及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交流。

会议议定:

加强协调配合

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明确整个行动由区民政局统揽并制定方案,武陵公安分局积极参与,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方面。

建立公安、民政联动工作机制

区民政局对本地区非法社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有关线索,重点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募捐活动等。公安机关加强政治、民族领域等方面的情报信息收集,甑别非法集资、骗取钱财等报案是否与社会组织活动有关。

几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战果认定和统计上报。

主要打击整治对象有以下两类:

01

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3、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4、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5、未经登记的特定群体(战友会、“两参”老兵联谊会、同学会、老乡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

6、未经登记的宗族类(姓氏、宗亲)等不利民族团结的非法社会组织;

7、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02

社会组织非法活动

1、社会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

2、社会组织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支持和掩护的;

3、社会组织超出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4、未认定为慈善组织和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

5、社会组织与不具备相应资质或非法的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

6、取得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教育机构及培训机构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嫌疑的;

7、取得养老服务许可,经民政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嫌疑的;

8、通过其他形式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

举报方式:

如发现相关情况,欢迎群众积极投诉及举报:

电话:0736-7769596(武陵区民政局)上班时间

0736-7193001(武陵公安分局)24小时热线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