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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澧县:对26所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3-20 18:19:35
摘要:3月中旬,澧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成一支由县医保、审计、卫健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对县内26所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和国家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政策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组借助数据比对锁定问题、现场调查核实问题、严肃通报处理问题、督导医院限期整改问题的办法,为规范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服务行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医保基金,收到良好效果。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澧县医疗保...

 

3月中旬,澧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成一支由县医保、审计、卫健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对县内26所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和国家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政策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组借助数据比对锁定问题、现场调查核实问题、严肃通报处理问题、督导医院限期整改问题的办法,为规范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服务行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医保基金,收到良好效果。

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澧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该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医保改革重点,坚守减轻广大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初心使命,将改革动力内化于行。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成功组织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三个批次的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累计完成国家药品带量采购81个品种,约定采购量737.35万,实际采购量1452.52万,其中三个批次的采购完成率分别为339.01%、136.54%、167.81%,较好满足了县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检查中,该局注重“五到位”,一是集采业务实操培训到位;二是集采平台数据实时监测到位;三是集采工作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到位;四是集采进度月调度、旬排名到位;五是约谈后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到位的举措,确保全县按期超额完成年度约定采购量,进入2020年度全市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第一方阵”。督导全县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销售,2020年2月21日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三个批次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价格较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前平均降幅达53%,有效缓解了广大参保患者的用药负担。(刘纪东 刘慧敏)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