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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1-3月份执法情况通报:倒数第一石门、倒数第二澧县、倒数第三汉寿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4-11 10:37:53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继续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市局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按照《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区县市1-3月份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执法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评结果(一)综合考评排名1.九个区县市排名情况第一名:安乡县;第二名:临澧县;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继续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市局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按照《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区县市1-3月份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执法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一)综合考评排名

1.九个区县市排名情况

第一名:安乡县;第二名:临澧县;并列第三名:桃源县、津市市。

倒数第一名:石门县;倒数第二名:澧县;倒数第三名:汉寿县。

2.五个小区排名情况

第一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名: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第三名:柳叶湖旅游度假管理区;并列第四名:西洞庭管理区、西湖管理区。

(二)执法工作情况

1.现场检查方面:1-3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现场检查企业5563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共8069份。从区县市看,人均现场检查次数排前三名的分别是:安乡县第一,武陵区第二,石门县第三,人均现场检查次数分别为52.44、36.76、22.32次;人均现场检查次数排后三名的是:津市市倒数第一,澧县倒数第二,桃源县倒数第三,人均现场检查次数分别为1.58、3.44、7.71次。从五小区看,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均现场检查次数排名第一,为0.9次。

2.立案处罚方面:1-3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立案62起,处罚金额744374元。从区县市看,人均立案数量排前三名的分别是桃源县第一、鼎城区第二、安乡县第三,分别为0.28、0.2、0.16起;人均立案数量排后三位的是:澧县倒数第一、汉寿县倒数第二、武陵区倒数第三,分别为0.02、0.04、0.07起。从罚款金额看,人均处罚款金额排前三名的分别是:临澧县第一、石门县第二、澧县第三,分别为5299、4205、2220元;人均罚款金额排后三位的是:汉寿县倒数第一、津市市倒数第二、桃源县倒数第三,分别为71、245、341元。从五小区看,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罚款1800元,桃花源管理区罚款1000元。

(三)市本级情况

1-3月份 ,市本级检查企业5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份,立案零起,处罚款13000元。其中,安全基础科、危化烟花科检查、立案均为零,综合执法局检查企业5家次,立案零起,罚款13000元。

(四)执法质量情况

从本次抽查的九本案卷来看,各区县市执法质量参差不齐。本次抽查,津市市案卷评为优秀;临澧县、汉寿县、安乡县等3个县案卷评为良好;武陵区、鼎城区、澧县、桃源县等4个区县案卷评为合格。本次石门县案卷评为不合格。整体来看,执法质量普遍存在执法程序违法、证据不充分、文书表述不准确等问题。

二、 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工作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调度,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要求,摸清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重点和一般单位企业名录库,科学确定本年度重点检查企业数,严格落实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监管执法主体,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日常执法全覆盖。

(三)切实加强执法指导。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乡镇安监站执法工作的指导,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应用执法系统不熟练、执法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多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管执法培训,解决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附件:

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2020年1-3月份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执法工作排名表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