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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5-07-11 08:07:21
摘要:2025年7月8日晚7时25分,桃源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桃源县龙潭镇境内龙鄢公路上有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桃源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龙潭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晚上8时20分在桃鄢公路路段当场截获一台满载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普货车),车牌号为湘J·7F938。经现场查验,车主杨某使用非危货车运输烟花爆竹且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非法运输,执法人员随即对装...

2025年7月8日晚7时25分,桃源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桃源县龙潭镇境内龙鄢公路上有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桃源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龙潭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晚上8时20分在桃鄢公路路段当场截获一台满载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普货车),车牌号为湘J·7F938。


经现场查验,车主杨某使用非危货车运输烟花爆竹且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非法运输,执法人员随即对装载的170件烟花爆竹成品进行清点并实施扣押。目前,杨某因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已被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烟花爆竹属危险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某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牟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面临严厉处罚。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刘眉欣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