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梦溪中队在辖区207国道沿线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鞭炮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违法人员夏某已被澧县警方依法严惩。

12月1日晚18时许,中队民辅警在辖区207国道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内疑似塞满箱状物品,属于客运车辆违法载货。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面包车后排车厢内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类烟花鞭炮,共计66件。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夏某交代,这些烟花鞭炮是其刚从澧县涔南镇一家烟花鞭炮公司购买,没办运输合法手续,计划用自己的面包车运回复兴厂镇,不料行驶至梦溪镇路段时被交警查获。中队民警随即将夏某及其车内烟花鞭炮移交给辖区梦溪派出所处理。违法人员夏某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澧县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烟花鞭炮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若遭遇碰撞、泄漏等情况,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对公共道路秩序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运输过程中应办理合法手续,使用专用车辆,切勿因贪图一时方便或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私自运输,造成后果受到严惩,悔之晚矣。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徐锌涛 涂佳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