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力防范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路面交通安全隐患,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加大对“八类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5月27日,该大队城区一中队在辖区执勤时,成功查获一起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处罚。

当天10时15分许,中队民警在辖区绕城线路与马堰转台交叉口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为湘JZ6***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缓慢,疑似超载。执勤民警立即打手势指挥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货箱内满载玉米和糠,所载物品重量已经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256%,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勤民警对驾驶员陈某依法作出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澧县公安交管提醒广大驾驶员,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行驶稳定性,易引发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请务必严格遵守装载规定,杜绝超载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涂佳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