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6-05-20 17:22:48
摘要:为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坚守好防风险保安全的底线”仗,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汉寿县丰家铺镇坤玉木业加工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案【基本案情】2026年5月7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

为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坚守好防风险保安全的底线”仗,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丰家铺镇坤玉木业加工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7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丰家铺镇坤玉木业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使用一台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产品型号:DZG2-1.25-SW,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全省锅炉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锅炉因节能减排原因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对其当场下达《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加工厂立即停止使用该台锅炉。该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于2026年5月8日对坤玉加工厂进行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及处罚】汉寿县丰家铺镇坤玉加工厂使用因节能减排原因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2026年5月11日,坤玉木业加工厂向汉寿县市场监管局提出《锅炉报废申请》,承诺不再使用该台锅炉,并将该台锅炉报废。经复查,2026年5月15日,坤玉木业加工厂已将该台锅炉拆除。

来源: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