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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芙蓉法商沙龙宣讲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2-10 09:27:40
摘要:2019年12月8日,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律师在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芙蓉法商沙龙第二十期的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陈平凡主任通过讲解华为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华为“TUP”时间单元计划两个部分,探讨了股权激励的优越性和“TUP”计划的动机和措施,阐述了从股权激励和“TUP”计划中得到的启示。陈平凡律师以循序渐进的讲解方式深入剖析传统激励困局之法,并对拥有疑惑学员进行现场解答。本次沙龙活动陈平凡律师先从华...

 

2019年12月8日,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律师在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芙蓉法商沙龙第二十期的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陈平凡主任通过讲解华为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华为“TUP”时间单元计划两个部分,探讨了股权激励的优越性和“TUP”计划的动机和措施,阐述了从股权激励和“TUP”计划中得到的启示。

陈平凡律师以循序渐进的讲解方式深入剖析传统激励困局之法,并对拥有疑惑学员进行现场解答。

本次沙龙活动陈平凡律师先从华为股权激励的发展路程开始讲述,再剖析了华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由此提出了当公司员工人数大规模增加时以及企业配发股票时的所应采用的应对方法。

接着陈平凡律师讲解了华为“TUP”时间单元计划,从背景、动机、措施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发表了“TUP”计划不能完全替代虚拟受限股,需要两者结合才能走的更长远的独到见解。

陈平凡律师还提出企业的发展真正在于“行动”,不能光口头制定计划,其次也要正确认识“因人而异”,要根据不同公司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方案,以及对于中小企业,“不要做创新,要先学会模仿”的见解。

分享接近尾声,现场的学员都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面对“公司股权是否应该主动分享”“TUP实行完五年之后的发展”等问题,陈平凡律师提出了以下见解:

1.公司股权愿意给比不愿意给好,这能体现人的心胸和愿意共同进步的态度,当然,给错比给对的风险相对大。其次我们要学会平衡激励和约束,激励是解决“我为谁做事,我要努力做”,而约束是解决“我们怎么做事,如何做好”。

2.“TUP”有五个阶段,当实行到第四个阶段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实行一轮TUP五年计划,两个计划是互不干扰的,不会说损害到员工利益,要明白“给员工的都不叫损害,拿走的才算损害”。

讲座结束后,陈平凡律师和现场的学员进行了后续的探讨,各位学员都纷纷表示收获良多,并期待陈律师带来更多的分享活动。(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