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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普法】爱心企业该如何解决捐赠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一)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2-14 09:24:42
摘要:疫情无情人有情。面对此次来势汹汹的疫情,众多企业纷纷伸出温暖的援助之手,勇敢地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但企业进行捐赠可能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为了让这些爱心企业的捐赠行为更为便利,让爱心物资更快地到达需要它们的人的手中,芙蓉律师事务所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了所内多位专业律师的意见,对企业进行捐赠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罗列汇总,并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的分析解答。企业捐赠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和方...

 

疫情无情人有情。面对此次来势汹汹的疫情,众多企业纷纷伸出温暖的援助之手,勇敢地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但企业进行捐赠可能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为了让这些爱心企业的捐赠行为更为便利,让爱心物资更快地到达需要它们的人的手中,芙蓉律师事务所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了所内多位专业律师的意见,对企业进行捐赠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罗列汇总,并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的分析解答。

企业捐赠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和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五条“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的规定,企业捐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可以直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如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捐赠;

二是直接向受捐人如各告急医院等进行捐赠。上述两种情形无论企业选择哪一种均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部分或全部扣除。因此第一种方式进行的捐赠数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则不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该如何确定接受捐赠的主体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2020年2月6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规定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五家单位为接收捐赠的单位,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都可以接受捐赠。因此本次疫情的受赠主体可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基金会、慈善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即具体医院。如果捐赠人明确是定向捐赠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侵占捐赠物资。而民政部指定五家单位为接收捐赠的单位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该法人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四条规定,除了应当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外,公益性社会团体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

(二)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在实践中具体认定公益性组织,对符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通常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公布名单。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公布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于2019年1月联合发布湖南省2018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确认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等512家社会组织2018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也均有发布相关名单。(作者系芙蓉律师事务所好律师杯 谢水滔)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