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芙蓉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理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9-08 16:58:15
摘要:基本案情:2021年1月16日,委托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XXX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分包合同》,A公司从B公司处分包XXX地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实际完成了一部分施工,后由于B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工,2022年5月16日,A公司给B公司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函》,鉴于公司策略调整,A决定终止案涉工程,由C公司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由C公司与B公司重新签订合同。2022年5月19日,A公司...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6日,委托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XXX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分包合同》,A公司从B公司处分包XXX地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实际完成了一部分施工,后由于B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工,2022年5月16日,A公司给B公司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函》,鉴于公司策略调整,A决定终止案涉工程,由C公司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由C公司与B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2022年5月19日,A公司(出让方、甲方)与C公司(受让方、乙方)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与B公司签订的《XXX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约定:甲方将其依照土建施工合同已施工部分的债权,债权金额 1,280,000 元,按双方协商价格 1,280,000 元转让给乙方。甲方将其在土建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转移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土建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并严格依据土建合同履行约定相应义务;乙方保证依合同按约支付约定的价款;甲方保证已将该权利义务转让事宜通知并经成都志才建设公司同意。

A公司签订上述《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C公司拒不支付转让款。后A公司欲就上述争议提起诉讼,故委托我所代理该案。我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并指派本所律师申杨、刘伟涛承办本案。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本案证据、事实情况进行详尽梳理,就案情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判,最终确定本案诉讼方案。







本案从诉前调解、立案、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多次开庭,历经一年,过程坎坷,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很好的结果,判决C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转让费1280000元及违约金71103元,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来源: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