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既是家庭代际传承的体现,也是对子女婚姻的祝福与支持。然而,当婚姻破裂时,此类房产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焦点。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这一难题作出明确回应,既保护出资父母的权益,又平衡婚姻家庭中的贡献与公平。本文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解析离婚时父母出资房产的分割规则,为公众提供法律实务参考。
一、法律基础与裁判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及第108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时,法院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家庭贡献、过错责任等因素进行分割。
《解释(二)》进一步细化规则,将父母出资分为全额出资与部分出资(含双方父母出资)两类,分别处理。
二、父母全额出资:以保护出资方为核心,兼顾家庭贡献
(一)约定优先原则
若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仅归己方子女所有,则按约定处理,房屋视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案例:张某父母婚后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张某名下,未签订赠与合同。法院根据《解释(二)》第8条,判决房产归张某所有,仅需对李某进行适当补偿。
(二)无约定时的裁判规则
即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法院仍可判决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需综合以下因素:
1.婚姻存续时间:时间越长,补偿可能越高;
2.共同生活贡献:如家务劳动、赡养老人等;
3.离婚过错:如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行为;
4.子女抚养情况: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能获得更高补偿。
典型案例:许某某父母全款购房后过户至夫妻名下,婚姻仅存续4年且无子女。法院判决房屋归许某某所有,补偿范某某7万元(约为房价的23%),体现对短期婚姻中非出资方的适度倾斜。
三、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按比例分割,注重个案平衡
(一)出资比例为基础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时,法院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例如,一方父母出资80%,另一方出资20%,房屋可判归出资多的一方,但补偿比例可能高于或低于20%。
(二)贡献与公平的权衡
若一方对房屋增值有特殊贡献(如装修、还贷),或婚姻中存在过错,法院可调整补偿比例。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父母出资购买的商铺,实际经营者可能分得更高收益。
四、实务难点与风险防范
(一)赠与合同的重要性
父母出资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赠与对象。口头约定或模糊表述易引发争议。例如,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房产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登记与过户的时效性
若父母在子女婚后将房产过户至其名下,需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并保留出资凭证,避免因“赠与意思不明确”导致分割风险。
(三)补偿标准的弹性空间
补偿金额无固定公式,需结合个案证据。建议非出资方在诉讼中提供家务记录、收入证明等,以争取更高补偿。
五、社会价值与司法导向
(一)保护出资父母权益:避免“加名即分半”的机械裁判,减少因子女婚姻破裂导致的家庭财产流失。
(二)认可家庭贡献:家务劳动、子女抚养等隐形付出被纳入补偿考量,推动性别平等与家庭责任共担。
(三)引导理性婚姻观:鼓励夫妻共同经营家庭,而非过度依赖财产绑定。
六、结语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是祝福,而非埋下财产纠纷的隐患。《解释(二)》通过细化规则,既捍卫了出资方的财产权利,又彰显了法律对婚姻中弱势一方的关怀。建议公众在购房时提前规划法律风险,通过书面协议、及时过户等方式明晰产权,让亲情与法律共同守护家庭和谐。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作者:江思柔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