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底以来,常德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相继接到三起超市被盗的警情。
犯罪嫌疑人作案驾驶的车辆
接警后,龙阳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展开了侦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卡口,发现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都驾驶牌照不同的套牌车辆。经仔细比对,三次作案的嫌疑车辆均为一辆黑色比亚迪F3小车。
民警初步推断,三起盗窃案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且系三人作案,一人先下车进入超市观察情况,一人站在超市旁伺机盗窃超市收银台钱物,另一人驾驶小车停放在超市旁,并以购买物品为由将老板喊出门外拖延时间,为实施盗窃的同伙提供机会。
11月初,龙阳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通过技术手段,获悉此3人行动轨迹。11月23日,龙阳派出所副所长李雍获知三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再次进入汉寿境内实施盗窃,遂迅速组织派出所警力,联合刑警大队、株木山派出所民警前往嫌疑人进城必经道路设卡拦截,实施抓捕。
当日中午12时许,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出现在汉寿县株木山大桥上。抓捕小组迅速疏散群众,并对嫌疑车辆进行前后拦截,将其截停在大桥上。但嫌疑人却将车门紧锁,妄图逃脱抓捕。时值隆冬,大桥两端水流湍急,河水刺骨。此时,嫌疑车辆并未熄火,如不立即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采取极端行为。
民警在抓捕行动中受伤
在没有携带专业破窗设备的情况下,李雍果断用枪托砸向车窗玻璃,玻璃碎片刺进手指,刹时鲜血淋漓。李雍顾不上钻心的疼痛,用尽全力敲破车窗、打开车门,与侦办民警合力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强制破窗过程中,李雍右手除拇指外的四根手指受伤。经医院简单的缝合包扎后,他不顾感染风险,又匆匆投入到紧张的审讯工作中。
审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兵、刘某献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黄敏 李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