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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骑行很危险! 常德交警查处现场“说法”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4-08 09:56:56
摘要:4月7日,一位女士骑行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德景园小区附近道路上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获。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0元的处罚,并要求消除违法行为。民警查获违法车辆,现场拆除加装遮阳篷_副本当天下午14时左右,一女士骑行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车身加装了遮阳篷,驾驶人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车上踏脚处还堆满了袋装米粉,随时有可能滑落。民警依法将其拦...

 

4月7日,一位女士骑行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德景园小区附近道路上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获。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0元的处罚,并要求消除违法行为。

民警查获违法车辆,现场拆除加装遮阳篷_副本

当天下午14时左右,一女士骑行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车身加装了遮阳篷,驾驶人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车上踏脚处还堆满了袋装米粉,随时有可能滑落。民警依法将其拦下后,现场指出了骑行两轮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加装遮阳篷和不佩戴安全头盔两项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也指出了车辆踏脚处载货会在突发情况下影响交通安全,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消除安全隐患。驾驶人当即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规,做个守法文明交通参与者。

民警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7项,对其“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处罚;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项,对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处罚,两项违法合并处罚70元;并要求现场拆除加装遮阳篷。(记者:趙凱 通讯员:刘小满)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