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常德市饮用水取水口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常德市水运绿色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运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工作任务2018年实施>的通知》(局办[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常德市地方海事局督导各县市地方海事处集中力量对全市辖区16处饮用水取水口进行了登记造册。各处对辖区内已设标志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的取水口进行了重点执法,并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沅澧两水饮用水取水口警示标志已全部设置到位,有效加强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愫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