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8时30分许,该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辖区万家岗村吕家屋场路段,一限高杆受损,疑似交通事故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吴波成、陈鲲鹏迅速带队前往事故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限高杆(限高三米)顶部已经脱落,民警根据现场痕迹初步分析判断,肇事车辆是一辆货车,沿万家岗村吕家屋场路段向遇市村方向离去。随后民警沿途寻找视频监控查找线索,对肇事车辆进行追踪,因事故时间发生在夜晚,一直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现场民警便逐一查看沿途电子卡口视频,最后确定了肇事嫌疑车辆,车牌号码为湘G1X2XX,并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信息查询。车主刘某,常德汉寿县人,民警与其联系时,在严肃的法律宣传攻势下,刘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13时31分,民警当场将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与湘G1X2XX肇事车辆受损部位进行比对,经比对,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与肇事车辆受损部位吻合,可以确认湘G1X2XX号轻型厢式货车为肇事车辆,民警遂即将该车辆依法进行了扣留,并将驾驶人刘某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做出了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谢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