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11月21日,赵文彬涉嫌受贿一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赵文彬受贿一案是由湖南省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由省检察院交常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于2018年9月20日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文彬系湖南省湘潭市原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长余湘文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检察长余湘文宣读了起诉书,围绕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就该案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了相关证据。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实质化效果充分体现,既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又教育了广大旁听公民,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常德市检察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推进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之一,起到了领导干部对司法办案的指导、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够有效激励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良性健康发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皮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