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津市市检察院法学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常德市院和津市法学会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深入研究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全年撰写检察调研文章43篇,提交专题调研文章告9篇。被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采用2篇,被《常德人大》、《常德法学》各采用1篇,被常德市院《检察研究-津市专刊》采用8篇,6篇论文在津市法学会获奖。这主要得益于建立了“四个机制”:
一是建立分解量化机制。院党组确立了“整体争先,局部创优”的工作思路,创先争优意识空前增强。2018年3月初,院党组就议定了《2018年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无论是班子成员还是普通干警,每人都有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任务。形成了人人手中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的考核机制。
二是建立活动机制。为了实现成果量产,2018年该院开展了3次法学工作集中活动。5月份开展了全院征文活动竞赛,收到作品近50篇。6月份组织业务科室参加第十一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征集和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活动,收到论文10余篇。活动结束后,该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向上级推荐,增加了采用几率。11月份又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第八届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征文活动,收到论文6篇,其中4篇选送到省院参赛。
三是建立学习机制。以开展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新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新购进图书4000余册,开展“好读书,读好书”活动,并要求干警撰写读书心得。同时开办“囊萤学堂”,每月定期组织青年干警进行学习交流,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四是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进行通报,倒逼全院干警及时完成法学工作任务。年终考核时,将平时督查的结果运用到优秀检察官、优秀辅助人员、优秀司法行政人员评定中去,同时从检察人员绩效工资中提取5%进行经济奖惩。(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