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同志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员额检察官参加学习。
学习现场
会上,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辛桓全面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并逐条领学了《意见》全文。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在总结学习时强调,《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为在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全院干警要增强政治自觉,深度认识《意见》实施的政治意义,深入学习掌握《意见》要求,领会《意见》精神的思想自觉,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工作的实处。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辛桓 刘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