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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首创:司法警察与技术人员成为公益诉讼“生力军”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1-04 17:21:34
摘要:为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创新发展,日前,津市检察院在积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协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工作与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强劲的有生力量。出台《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技术人员在检察官带领下参与公...

为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创新发展,日前,津市检察院在积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协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工作与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强劲的有生力量。

出台《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技术人员在检察官带领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办法共21条,分为两大部分,分别对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公益诉讼办案的具体流程、工作职责、规范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技术人员职能作用。

其中第五条规定,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办案,依法履行“维护办案秩序与安全、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保护检察人员安全”等职责;第十二条则明确了技术人员参与涉及检验鉴定、勘验取证、录音录像、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具体情形。

在正式出台该办法前,津市院探索建立了“检察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的“1+1+1”办案模式,并积极运用到办案实践中。到目前为止,我院法警、技术部门已协助民行部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余件,涉及生态环境、食药卫生等多个领域,不论是办案数量还是质量都位于全市前列。在前不久开展的“医疗废物清理”专项监督行动中,民行科办案检察官组织司法警察、技术人员走访了多家市区医院、诊所、乡镇卫生院搜集案件线索,进行实地调查取证,通过协作配合 ,短期内就成功办理1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事实证明,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一方面缓解了检察官办案力量薄弱的现实压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司法警察、技术人员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实现了办案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检察职能的优势互补。

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朝阳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该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思路、新路径的一次有力尝试,为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在双重改革叠加背景下找到了履职新途径,增强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的能力,助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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