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增进民营企业家、经营者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1月7日,汉寿县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前往湖南华乐食品有限公司以座谈宣讲形式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送法进企业活动。汉寿县工商联副主席兼总商会副会长柳海燕,8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活动由汉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运亚主持。
汉寿县检察院专职检委、公诉科科长王立德以“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从民营企业家陷入刑事犯罪的原因、民营企业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具体情况、刑事法律风险的后果和如何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四个方面结合企业实际、以案释法进行生动的宣讲。
在现场交流中,企业家就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就检察机关如何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提出诸多宝贵意见建议,同时向检察官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
最后,汉寿县工商联副主席兼总商会副会长柳海燕讲话,他对县检察院的“送法进企业”的宣讲行为和企业家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民营企业提出要求,要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守住法律红线,自觉学法守法,学会规避风险,努力成就一个健康、成熟、成功的企业。
汉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小龙、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曾航、部分检察干警,湖南华乐食品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参加活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米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