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成立督查组,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主要是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性侵害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完善、所取成效等方面情况。随机抽查了县龙阳中学、县詹乐贫中学、县职业中专三所学校。
督查组走进校园,实地查看女生寝室、保安室、校园周边超市等重点区域,着重检查各学校是否对招录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品行资格审查、是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教职员工的管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的开展,重点区域是否实现关键部位监控全覆盖,校园周边超市、书店是否存在涉黄书籍、光碟销售等。特别是对女生集体宿舍的封闭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为女性、出入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针对个别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办法,并督促学校相关责任人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制定改进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落实。
下一步,汉寿县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设立常态化预防平台,结合办案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校园安全。(融媒体记者: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