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8时许,津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3名任职的副检察长王海龙同志、熊玉芳同志、刘前羽同志以及全体干警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的带领下庄严宣誓!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表示:“这次宪法宣誓仪式对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宣誓,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警示,我们在这里庄严宣誓,是对检察官职业的忠诚和敬仰,也是我们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所在。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誓言转化为实践,不断提高维护宪法法律统一和权威的能力,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