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澧水流域的津市检察院,就规模来说可能是常德市最小的基层院,但该院始终秉承“小院要有大作为,新时期要有新担当”的理念,善谋求变,敢想敢干,充分发挥“工匠精神”,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让“津”检小院频出优案“精”品。
“小院精品”精在哪里?这些数据或许能作出最直观有力的诠释。近三年来,津市检察院连续获评常德市检察机关执法状况先进单位,十二件案件先后被省、市级检察机关评为优秀案件,仅2019年一年就获评四件,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领域全面开花,“四大检察”得到了均衡发展。
2019年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做优刑事检察:一番深挖彻查,让社会空气得到净化
津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其中存在寻衅滋事等涉恶线索,该院通过建立协作办案机制、提前介入跟踪、全面审查证据、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及时启动侦捕诉衔接机制等方式,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从一起开设赌场案深挖彻查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最终未遗漏一名犯罪嫌疑人和一起违法犯罪事实。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当地赌博风气盛行,极易衍生新的犯罪,于是发送检察建议开展综合治理。当地政府通过与村居社区、党员干部签订责任书、加大法治宣传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拒赌、禁赌活动的自觉性,加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当地社会空气得到净化,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该案也于近日被评为了2019年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2019年湖南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做强民事检察:一次民事监督 将群众矛盾成功化解
2015年1月,当事人陈某某等6人因与雷某某产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至津市人民法院,后因不服津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4年来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诉,但矛盾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4月,陈某某等6人向津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在审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全方位展开调查核实、积极与法院沟通、多次组织调解等。最后成功促成上述六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的基础上,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多年来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典型(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中,该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2019年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一场创新探索,为“扫黑除恶”全面助力
在参与查办由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省委巡视组挂牌督办的田某涉恶案件过程中,津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围绕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介入,大胆探索创新,敏锐发现案件背后相关行业乱象、行政机关监管不力、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共办理五件行政检察监督与三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发出检察建议八份,全部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并通过线索移送使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每个部门都是主力军,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摧毁黑恶势力的关键,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该院秉持这一理念,创新运用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章建制,在对黑恶势力进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同时,更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该系列案作为津市检察院创新探索运用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次有力尝试,不仅被评为了2019年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其创新做法还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予以专版刊登推广。
2019年湖南省优秀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
做好公益诉讼:一份检察建议 使问题疫苗无处遁形
津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津市疾控中心用于储存常规疫苗的冷链温度不达标、冷库内疫苗脱离冷链,且未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质量异常疫苗,造成疫苗药效降低或失效的重大风险,存在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药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津市检察院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角度,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疾控中心不按规定监测、储存、如实记录和报告质量异常疫苗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问题疫苗进行了销毁,防止这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疫苗流入市场,成功消除此次药品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疫苗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湖南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中,该案及相应文书获得了“优秀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的双项殊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志之所向,无坚不摧。坚持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办出精品案件,打造津检特色品牌,小院也能实现大逆袭,也能闯出新天地。“津”益求“精”,永远在路上!(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 童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