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关于“1号议案”检察建议督办会,就津市检察院在检察监督中发现的毛里湖生态环境资源破坏情况进行专题会商,市政府办、市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及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会议。
实地视察
督办会现场
督办会一行首先前往毛里湖镇樟树村下杨家湾及箭楼村谢家堰取水点进行了现场视察,随后在津市市水利局开展座谈。会上,津市检察院对相关调查情况及工作开展进行了详细汇报。
津市检察院汇报情况
年初,为落实市人大1号议案办理情况,津市检察院专门成立办案工作小组,数次前往毛里湖周边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探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主动服务人大议案,守护毛里湖生态环境资源。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毛里湖湿地公园内非法捕捞螺蛳、大面积开垦土地、破坏基本农田及鸟类栖息地、污染饮用水水源及水土流失等问题,依法作为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并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人大对此高度重视,多次进行协调督导,并专题召开了此次督办会。
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讲话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高度肯定了津市检察院所做工作,并表示:毛里湖生态环境破坏情况令人扼腕,检察机关能够积极主动作为,创新运用公益诉讼落实人大议案办理,通过人大监督加检察监督,协同推进毛里湖湿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综合治理,真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检察长王朝阳发言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承诺:“我院将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并协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力求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护航绿色津市发展。”(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童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