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公开听证现场
案件承办检察官王朝阳介绍相关案情
拟被不起诉人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及证据,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并向听证人员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该制度在这两起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生态资源进行恢复性补偿,购买了二千余元的鱼苗进行放生。
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
随后,听证人员在会上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态度给予一致好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通过听证会,见证了检察机关办案中的严谨态度,同时又兼顾了情理,使得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真正的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度。
专职检委向阳葵主持会议
公开听证会制度,是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上的重要探索,是深化检务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不仅确保了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公正性,也为检察机关保障人权、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努力发挥公开听证程序的制度价值,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真正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赵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