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李某受贿案,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专职检委刘陈德君应邀列席。
彭政检察长查看案件审理报告(右)
安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主持会议,并对彭政检察长等人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谢迎春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意义重大,能够加强检法两院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形成司法共识,维护司法公正。
彭政检察长对县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最高检、最高法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平台,有助于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有助于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上,彭政检察长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合议庭对案件处理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后一一发表的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从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通过此次列席法院审委会,县检察院、县法院对该起案件的定罪量刑达成共识。
今后,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法两院联系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检法关系。(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陈德君 曾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