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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魂铸剑除恶尽,涤荡黑恶护平安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3-05 09:55:21
摘要:2020年11月30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轰动津市市的涉黑大案的31名被告人均伏法判决,老百姓最关心的社会问题有了结论,首要分子鲁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100个日日夜夜,155册案卷材料,60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671页的庭审预案……是检察官背后的辛苦付出,是铲除“黑恶毒瘤”的决心,是还社会一片安宁的信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坚持...

2020年11月30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轰动津市市的涉黑大案的31名被告人均伏法判决,老百姓最关心的社会问题有了结论,首要分子鲁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100个日日夜夜,155册案卷材料,60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671页的庭审预案……是检察官背后的辛苦付出,是铲除“黑恶毒瘤”的决心,是还社会一片安宁的信念。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以大案攻坚为抓手,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治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取得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显著成效,截止2020年12月底,办理扫黑除恶专案8件,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人员89人,提起公诉125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闻令而动,拉开扫黑除恶的战斗序幕

2018年1月,随着扫黑除恶号角的吹响,专项工作正式步入正轨。为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党组会议18次,召开专项调度、督导会30余次。围绕扫黑除恶各项任务,组建6个工作团队,明确各团队任务清单,细化分工,分解任务,形成全院协同联动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该院发挥领导“领头羊”作用,严格落实检察长“三个亲自”要求,检察长对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均采取督导、协调、调度、参与研究部署等方式加强工作领导。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案组办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8件涉黑恶专案进行督办指导办案,一包到底,确保每件专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精准把脉,不枉不纵严把案件质量关

“决不让良善沉冤,决不让正义缺席”,严把质量关是津市检察院办理黑恶案件的红线。坚守底线,精准打击,查病灶,杜危患,在高度、精度、力度、深度上下功夫。

该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案件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情况采取预判评估逐项拉出问题清单、案件会商逐条细化取证措施、提前介入逐步引入夯实证据、补充侦查逐项明确补证内容,该院办理的“1.05”李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涉恶专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仅认定3名恶势力成员,承办人通过提前介入、全面审查证据、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从赌场成立起因、逐步壮大过程、存续期间各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来全面收集证据,追加认定恶势力成员17名。

聚焦质量把关,该院在组建优秀专案团队的同时,排除困难优先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停止对涉黑涉恶案件承办人进行轮案,采取封闭式办案,集中全院力量保证涉黑涉恶案件顺利审查起诉。对公检法三家有分歧的问题,该院积极提请市扫黑办组织三家承办人专案会商,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涉黑涉恶案件顺利审查起诉。截止2020年9月底,津市检察院黑恶案件全部清结,圆满完成全省扫黑除恶“六清”工作。

打财断血,深挖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要撕开行业乱象的面纱,揭开行业角落隐匿的盖子,挖出黑恶案件的根子”打财断血意味着要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

该院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逐渐找到了一个由日常监管与线索摸排相结合、案件办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全省率先探索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职能相结合机制助力扫黑除恶工作。如津市药山镇以田某为首、多名家族成员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垄断当地烟花鞭炮市场、操控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收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等。该院针对案件背后相关行业乱象、行政监管不力等问题,依法向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促其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整治并规范了当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乱象及乡镇自来水入户管网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并建立健全了行政监管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消除隐患。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力合作,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份,回复率100%。上述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予以推介。

同步打伞,摧毁保护伞背后的黑后台

“深挖案件背后黑手”。一件黑恶案件决不仅仅只是案件所呈现的一点问题,需要深入挖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表示,检察机关对保护伞“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打击,重点办理。

该院与纪委、监察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及线索移送,延伸监督触角,形成监督合力,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分类制定“打伞”对策,坚决打掉纵容包庇的“官伞”、枉法裁判的“警伞”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和1起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向津市扫黑办、津市监察委通报、移送线索58条,追加认定了2件保护伞案件。该院办理“4.6”田某等人涉恶专案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纪委、监察委,纪委、监察委根据移送线索使得李某等13人行政机关人员得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江南明珠,九澧门户,澧水河畔的小小县城,人们的生活在一点一滴的改变。社会综合治理带来了社会氛围的变化,换来的是百姓脸上那一张张的笑容;行业源头的多项治理,换来的是人们生活环境的美好。回首三年的扫黑之路,艰辛的汗水挥洒为的是社会的安宁,人民的福祉。为津市人民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就是津市检察之魂。(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赵芸嘉)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