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凡荣(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串通投标罪一案,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凡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凡荣利用担任常德市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身为常德市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指使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常德检察
编辑整理: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