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上午,由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常德市某公司涉嫌单位受贿罪一案在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员额检察官鲁洪、检察官助理谢星语出庭支持公诉。常德市纪监委、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津市市政法系统近200名业务骨干全程观摩庭审。
在庭审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在津市检察院组织了听庭评议活动。在会上,公诉人及津市检察院听庭人员分别发表了关于本次庭审的心得体会,也总结了经验和不足。
常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璇、副主任肖宏波、员额检察官卞凯在听庭评议活动上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为所有检察干警在今后办理案件与出庭公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指导、传授了经验。
本次听庭评议活动是津市检察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环节之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任务目标,通过检察业务专家的莅临指导,从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使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谢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