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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12-06 09:20:50
摘要: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职责使命,津市检察院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宪法宣誓举行升旗仪式“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3日上午,津市检察院组织全体干部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活动,检察长徐文辉面向国旗,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郑重向宪法宣誓。进行宪法宣誓宪法誓言,字字千钧,是一种承...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职责使命,津市检察院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宣誓

举行升旗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3日上午,津市检察院组织全体干部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活动,检察长徐文辉面向国旗,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郑重向宪法宣誓。

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誓言,字字千钧,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鞭策。是全体检察干警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我们将忠诚履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一种鞭策,鞭策大家把誓言转化为实践,持续提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到检察事业中去,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再创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法治宣传

徐文辉检察长授课现场

12月3日,津市检察院联合市关工委、知联会走进津市市第三中学,检察长徐文辉为10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堂以“拒绝校园欺凌,让心灵充满阳光”为主题的法治课,并向老师们宣讲了强制报告制度。

向学生、老师发放宣传手册

徐文辉检察长从“认识校园欺凌,我们该知道什么?”、“拒绝校园欺凌,我们该如何做”两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基本特点和具体表现形式,从不当欺凌者、免为受害者、巧做保护者三个角度,就如何拒绝校园欺凌与同学们展开深入探讨。并通过讲述五个由校园欺凌引发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切实感受校园欺凌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青苗社区普法

此外,检察长徐文辉还前往毛里湖镇青苗社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干部居民宣讲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教育

开展亲子法治教育活动

津市检察院邀请干警、书记员们带着子女走进检察机关。小朋友们先是跟着父母和讲解员,参观了父母平时工作的地方。在荣誉室,干警杨胜的女儿拿着爸爸“湖南省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的绶带,说长大也要“抓坏人”;在图书室,孩子们拿起书籍翻阅并体验了书法。

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

最后,在“玉芳姐姐工作室”,干警刘扬为小朋友和家长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告诉小朋友们如何自我保护。(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杨虹 刘扬)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