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接续培训、传学讲学”活动,安排今年3月分别参加省院实体培训班的2名干警,分别就培训所学的内容进行了接续培训、传学讲学。
活动现场
政治部副主任石翔领学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蔡伊玲进行讲学
政治部副主任石翔结合参加省检察院党务干部培训班的情况,向参会干警介绍了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自己的心得体会,认真领学了《认真对标对表、狠抓落细、落实不断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追寻党的初心 汲取奋进力量》两堂高质量党课;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蔡伊玲参加了省检察院组织的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她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思维与规范办理》为题,围绕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要点两部分,详细的解读了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
此次培训既是落实省检察院“接续培训”规定,也是进一步贯彻津市市委“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激励检察干警以学促干,让培训成果惠及绝大多数,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原则强、业务强、作风强的检察队伍。(通讯员: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