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 5月26日,津市检察院走进汪家桥社区,组织了一场“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及侦查人员共同参与。
听证会现场
参加听证会人员
侦查人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朱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三起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依据,并结合案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与会人员对案件发表了个人意见。听证员围绕该案的焦点问题现场提问,经评议后一致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均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本次听证所涉案件系近年来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多发案件,检察机关将办案现场搬进社区,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温暖,引导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切实达到了推行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以案释法,彰显执法温度的多重效果,获得参加听证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讯员:许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