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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调研指导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8-08 09:18:32
摘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地察看毛里湖饮用水源8月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陈秋华一行数人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等人陪同下,前来津市调研指导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现场陈秋华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毛里湖饮用水源和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情况。座谈会上,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成华、市环保局、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先后汇报、介绍了开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JPG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湖南省检察院调研指导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JPG

实地察看毛里湖饮用水源.JPG实地察看毛里湖饮用水源

8月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陈秋华一行数人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等人陪同下,前来津市调研指导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座谈会现场 .JPG座谈会现场 

陈秋华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毛里湖饮用水源和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情况。座谈会上,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成华、市环保局、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先后汇报、介绍了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总结了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做出的努力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省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陈处长作指示 .JPG秋华作指示 

陈秋华听取汇报后对津市检察院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针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深入了解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等科学论断。二是探讨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形成合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搞好服务。三是立足检察本职,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注重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四是加强正面引导,注重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预防和疏导,使毛里湖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样本。(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黄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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