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重点对该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作坊、小卖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粮油、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等重点品种实施监督抽检。督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谢家铺镇多所学校学生饮用的桶装水无水质检测报告,学生以及居民饮用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即行动,与鼎城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到谢家铺自来水厂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自来水厂因区域调整于2012年被划归于鼎城区枉水灌区管理局苍山管理处,用地表水供应鼎城区谢家铺镇墟场2000多人,日制水量500多吨。该水厂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产经营权证均已过期;水厂生活饮用水无抽样检测报告,未能证实达到饮用水引用标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流于形式,弄虚作假。
为督促鼎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居民生活饮水安全,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7月份向该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对该自来水厂及全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检查,落实日常巡查协管职责、责令供水单位先期进行水质抽样检测,实现饮用水安全达标,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
在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干警的督导下,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迅速核实了谢家铺自来水厂的相关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整改,并表示将和水利部门加强联动,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各水厂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规模质量较高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大会,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监管和培训。(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刘琼 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