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检察官们不辞辛劳,用心、用情办案,作为镇政府的法人代表,我打心眼里佩服,我们镇政府愿意接受调解…”近日,安乡县大鲸港镇镇长彭文化在检察院调解室里欣然表态。“彭镇长,您讲的,我也有同感,检察院为我的事情给我打了很多电话,做了很多工作,我听检察院的,心甘情愿地接受调解…”多次吵着要上访的申诉人张某也心平气和地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这,仅仅是安乡县检察院依托司法办案,着力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纠纷诸多案件中的一个。
倾注真情细听民意
今年3月28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接待了三名特殊的客人。他们进门就哭天抢地,诉说当地镇政府与两级法院串通,对身为该镇环卫工人的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不问,推卸责任……值班检察官雷文彬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仔细询问情况,得知申诉人父亲受聘该镇环卫所从事卫生保洁工作时,不幸被摩托车撞伤致死,张某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被拒,向当地法院起诉镇政府,要求确认其父亲与镇政府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告知要起诉环卫所(不具有法人资格),张某起诉环卫所后,法院又告知要起诉环卫所长,而环卫所长又是该镇的工作人员,尽管张某将该案件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又被维持原判。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雷文彬及时向主管检察长汇报,特别指出该案申诉人情绪激动,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上访,镇政府可能认为经过两级法院依法办理,他们在工作上没有瑕疵,可能会不配合甚至抵制检察机关的调查。“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讲究调查策略,没有过不去的坎。”就这样,为查清法律事实,理清法律关系,雷文彬和同事对该案展开调查。
饱含感情厘清事实
受案后,他们从外围入手,查清了该镇环卫所的历史沿革、人员聘用管理情况。为查清环卫所资金拨付情况,承办人主动与该镇财务人员联系,财务人员软抗硬拖,要么说近期比较忙,要么说出差,就是不愿意接受调查。为查明事实真相,承办人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后,直接到该镇财务了解情况,得知其财务人员根本就是没有出门,也很空闲。为什么不配合呢?“两级法院,三度审理,我们镇政府没有责任啊!你们要查账,必须要经过我们领导同意,我这就向镇长汇报。”然后镇长和我们见面后还是同一个腔调,我们承办人来了个 “正话反说”,你们自己都认为没问题,查个账又怕什么,就这样查清了该镇政府在诉讼过程中刻意隐瞒的主要事实。为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承办人及时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征求上级院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上级院综合全案,考虑到受害人伤亡时已年满6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确认受害人与镇政府有劳动关系存在法律障碍,但受害方家庭苦难,且属于弱势群体,建议安乡县检察院做双方调解工作。
尽心尽力主持调解
为促成双方调解,承办人在向双方当事人建议走调解程序后还适时与双方律师进行沟通,通过律师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权衡利弊。6月28日,在检察官、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由该镇政府一次性补偿8.5万元给受害方张某,张某不再就其父亲与镇政府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申诉。
申诉人张某从镇政府出纳手中领到该父亲的补偿金后,连声向检察官和镇政府表示:“谢谢检察官,也谢谢大鲸港镇政府,是你们的关注、关心和关爱,让我们老百姓的冤屈在事发三年后得到申诉,权益得到维护。检察官用心办案,作为一名老百姓,我要为你们点赞!”
办案札记(四级高级检察官雷文彬):“对于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作为基层检察院,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是一种有效手段。
但综合本案,以守护民生,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标尺,在法理和情理之间作出抉择,通过调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不二选择。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安乡县检察院在申诉人情绪激动,镇政府软拖硬抗、消极配合的情况下,对各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搭建起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具有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戴述明 刘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