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到常德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11-03 10:18:34
摘要:座谈会现场11月1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一行4人来常德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并在汉寿县院召开座谈会。会上,常德市院民行科科长杨仲、林检科科长施立清介绍了市、县两级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常德市各区县院检察长汇报了本单位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省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陈秋华、民行处副处长姚红先后发言介绍了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开展...

座谈会现场

11月1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一行4人来常德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并在汉寿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

会上,常德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杨仲、林检科科长施立清介绍了市、县两级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常德市各区县院检察长汇报了本单位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省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陈秋华、民行处副处长姚红先后发言介绍了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在讲话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对省院领导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衷心感谢省院对常德检察工作的支持。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彰显法律权威,提升检察公信力;二是要夯实基础,主动向同级党委和人大汇报、向政府通报,请他们加强领导,加强监督,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法院的沟通,减少办案阻力;三是找准目标,讲究效率,加大宣传,提升公益诉讼的知晓范围,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督促政府正确履职;四是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对各单位工作力度不够的,积极采取约谈、提醒等措施进行督促督办;并做到一月一通报。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清生在点评

听取情况汇报后,刘清生对常德市、县两级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点评,对常德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要求。在讲话中,刘清生强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是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家要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他提出,公益诉讼必须明确三个基本问题:一是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法律监督的属性;二是明确公益诉讼是督促、协助行政机关履职的诉讼,而不是追责的诉讼;三是在办案方法上要做到一案“三查”,即对于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为,要查明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要承担行政责任,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对基层院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刘清生提出了九点要求:一是要打造一支办案能力过硬、综合素质过硬的稳定的检察队伍;二是党组要认真研究一次公益诉讼工作,检委会要专题学习一次;三是要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四是基层院检察长要亲自参与、研究和指导办案;五是要配备基本的办案设备;六是要出台一套线索内部移送机制;七是要为民行科干警配备一套涉及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等公益诉讼内容的业务书籍;八是要把民行工作放在与公诉、侦监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九是当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严格把好“线索筛选立案关、检察建议关、起诉关、审批关、宣传关”五大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可持续发展。

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

汉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进友

汉寿县人大副主任饶杰

武陵区、鼎城区、安乡、汉寿、临澧、澧县、桃源、石门、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由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主持。汉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进友,县人大副主任饶杰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明确表态,表示全力支持县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全市各基层院(副)检察长及汉寿县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参加了座谈。(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米姣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