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还打伤了随后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本是驾驶员必须遵守的原则,可李某却将其抛之脑后,喝醉酒后仍然开车上路。还没开出多远,李某驾驶的越野车就在一个路口撞上了黄某的轿车,李某非但没有停车,还继续往前行驶,在经过几个路口后才被追赶而来的黄某叫停。接到黄某报警的交警前来处理交通事故,却发现肇事司机李某一身酒气,怀疑他是醉酒驾驶,便对其依法传唤。酒劲上头的李某极不配合,“任性”起来,直接伸手抢夺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还对劝阻的另一名交警大打出手,最终造成2名交警轻微伤。经过对李某血液中乙醇成分的鉴定,其浓度已达到205.6毫克/100毫升。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
醉酒驾驶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本案中的李某不仅醉驾还打伤执行公务的交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随之而来的是法律的严惩。检察官在此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千万不能开车。(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