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竟打电话让亲属报警顶替自己。12月6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11月24日19时许,吃过晚饭的李某驾驶哥哥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某宾馆附近时,恰遇行人陈某穿越机动车道。因天色已晚,对向行驶的车辆又打开了远光灯,导致李某有些看不清前方的路况,但他并未减速慢行。陈某察觉到这一情况后,迅速跑动以躲避车辆,但还是未能逃过一劫。李某当即下车查看,发现被害人陈某已当场身亡。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躲进附近的巷子里,打电话给其嫂子李某某让她帮自己“顶包”,李某某便对现场调查的交警谎称自己开车撞到陈某致其死亡。当天22时许,李某在良心的谴责和家人的劝说下终于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着拘役,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李某在交通肇事后,不但没有及时报警,反而让其嫂子顶罪,欲逃避法律的惩罚,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张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