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抢价值不到百元的废品纸盒,6旬的崔某与7旬的胡某互不相让,当街大打出手,致胡某轻伤。近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崔某故意伤害案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现年65岁的崔某,系鼎城区尧天坪镇人,平日里以回收废品为生。4月27日上午7时许,崔某骑着三轮车经过某水果店时,发现门口堆放着许多废旧纸盒,便欲上前收购,遭到胡某的阻拦。胡某表示这些纸盒是自己整理完毕准备收购的,崔某不能硬抢。崔某并不听劝,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撕扯起来。被路人劝开后,胡某心有不甘,走到崔某的三轮车旁蹲下,企图将崔某的车胎内气体放出以泄愤,崔某见状把胡某推倒在地,由于胡某年事已高,此举引发其胸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崔某家属主动向被害人胡某赔偿了13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胡某的谅解。
崔某虽然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良好,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崔某年龄较大,再犯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崔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谢祥苗 曾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