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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2-08 15:59:09
摘要:2月6日,根据津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津组通〔2018〕1号文件《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津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同志、林业检察科科长施立清同志、津市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大庆同志、津市市纪委周宏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现场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

2月6日,根据津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津组通〔2018〕1号文件《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津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同志、林业检察科科长施立清同志、津市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大庆同志、津市市纪委周宏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现场

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

全体班子成员依次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同志汇报了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情况并代表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对号入座”认领班子问题中属于个人的问题,并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6个方面依次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与会领导一致认为此次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准备充分、程序严谨、剖析深刻。此外,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更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党组战斗力。”的宝贵建议。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讲话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同志充分肯定了津市检察院2017年取得的各项成绩,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党组的决议决定。二是突出津市特色,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争先创优。三是严守党纪党规,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同志表示在到会领导的细心指导下,会议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不断巩固本次民主生活会取得的成果,做到:一是学而不厌,认真系统地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二是实事求是、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出现。三是深入整改,摆正位置、虚心接受。四是改进作风,形成津市检察院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氛围。(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杨虹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