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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乡:检察官依法督促履职 拆除堵心建筑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5-28 13:08:50
摘要:安乡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办案小组在深入书院洲湿地公园工作调研中,接到长岭洲大桥工程工作人员反映:有人在湿地公园松滋河河道处违法搭建厂房,用于宰杀珍珠蚌壳,产生大量垃圾和废水,臭气熏天。该违章建筑已存在两年之久,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处理。办案小组当即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初步了解到反映情况属实。未拆除前违章建筑和大量垃圾堆积在河岸边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周边群众、询问当事人,办案检察官发现个体养殖专业户李某...

安乡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办案小组在深入书院洲湿地公园工作调研中,接到长岭洲大桥工程工作人员反映:有人在湿地公园松滋河河道处违法搭建厂房,用于宰杀珍珠蚌壳,产生大量垃圾和废水,臭气熏天。该违章建筑已存在两年之久,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处理。办案小组当即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初步了解到反映情况属实。

未拆除前违章建筑和大量垃圾堆积在河岸边

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周边群众、询问当事人,办案检察官发现个体养殖专业户李某某2015年3月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自在位于松滋河河洲处修建厂房六间用于宰杀珍珠蚌壳,占地面积近千平方米。该厂房位于书院州湿地公园长岭洲大桥18号-20号桥墩下,蚌厂车辆和人员穿行大桥施工便道,对大桥工程部车辆、设备和人员形成较大安全隐患,且该违章建筑占用河道,严重影响该处河道防洪泄洪,宰杀珍珠蚌壳产生的大量垃圾滋生细菌,散发出阵阵恶臭,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水里,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经县检察院督促履职后,联合执法拆除清理现场

办案小组返回后将了解的情况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督促整改,撤除违章建筑物。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水利局、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水政执法及水源保护等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取证。2018年4月26日,县环保局对违章厂房进行了查封,5月2日,大鲸港镇人民政府对六间违章厂房进行拆除,并对蚌壳堆弃物予以全面清扫。检察官依法督促履职,为松滋河即将到来的夏季汛期解除了一个防洪隐患,湿地生态环境得以部分恢复和改善。(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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